CCER市场的开展,对节能减排,绿色低碳转型有什么好处呢?
1、抵消配额
作为碳市场的补充机制,可以用来抵扣配额或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工作。目前全国碳市场抵扣比例是5%,其他试点省市的抵扣比例在5%-10%不等。
2、参与碳中和
用于大型赛事、会议以及活动的碳抵消工作。
3、参与绿色金融
参与绿色金融,包括CCER置换或抵押贷款。
4、国际航联减排机制
2020年3月,国际航联将CCER纳入到国际航联减排机制里,跟CDM一样用于抵消新增航线的碳排放。
经过核签的CCER和盈余配额一样进入碳交易市场,高排放企业在初始免费配额不够的情况下,可以从非履约企业或政府处购买配额,然后再利用购买或是自主开发的CCER项目进行部分抵扣,以达到最终实际碳排放量的抵扣,以达到“零碳”目标,避免高额罚款。
之所以限制CCER的抵扣比例,也是为了激励企业从节能减排方向实现“碳达峰”的目标,CCER市场的存在是为了奖励非履约企业和个人,以此来调动碳市场的流动性,让碳金融可以惠及到整个社会甚至个人,将CCER作为碳资产的一部分存在,而不仅仅是为了履约。
CCER的四大核心机制
CCER具备四大核心机制,分别是签发流程、减排量计算、项目计入期和抵消机制。
1、签发流程
由最初的项目识别、项目审定、项目备案与登记、减排量备案、上市交易及最终注销六个阶段构成。
2、减排量计算
采用基准线法计算。基本的思路是:假设在没有该CCER项目的情况下,为了提供同样的服务,最可能建设的其他项目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,减去该CCER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泄漏量。
3、项目计入期
计入期是指项目可以产生减排量的最长时间期限,项目参与者可选择其中之一:固定计入期(10年)和可更新的计入期(3×7年)。
4、抵消机制
2021年正式施行的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重点排放单位每年使用CCER清缴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%。
CCER项目类型及发展情况
1、已开发的项目类型
在已开发的2891个项目中,项目开发个数排名靠前的分别是风电、光伏发电、甲烷利用、水电、垃圾焚烧、生物质发电和造林和再造林等类型。
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两类项目的占比超过总项目比例的60%,远高于其他项目技术类型。这不仅说明与这两类项目的潜在项目数量密切相关,更说明这些项目CCER开发相关的技术非常成熟。
2、完成减排量备案的CCER项目
水电、风电和甲烷利用是CCER减排量产出的前三甲类型。这说明在同样条件下,水电、风电和甲烷利用是更利于产出减排碳资产的领域。
同时,有七个项目类型领域未获得减排量备案,这应该是相关领域项目缺乏、减排情况复杂和CCER开发技术欠成熟等因素叠加的结果。
3、备受关注的CCER项目:林业碳汇
林业碳汇,就是“空气也能卖钱”的真实写照,各地纷纷布局林业碳汇的发展,但过热的林业碳汇也滋生了很多的“骗局”。
南方周末在之前的报道中曾指出:“打着火热的碳旗号,良莠不齐的相关公司正在跑马圈地,抢占森林资源,有的甚至采用忽悠、夸大等话术。”